有關概念
船首(head):船的前端部位。它的兩側船殼彎曲處叫首舷(bow)。
船尾(stern):船的后端部位。它的兩側船殼彎曲處叫尾舷(quarter)。
舭部(bilge):船舷側板與船底板交結的部位。
附:專業英語單詞
1. starboard: 右舷
2. port:左舷
3. abeam: 正橫
4. hatch: 艙口
5. cargo hold:貨艙
6. inner bottom plating:內底板
7. bottom plating: 船底板
8. double bottom:雙底層
9. forcastle deck:首樓甲板
10. poop deck:尾樓甲板
11. saloon deck:上層建筑甲板
12. promenade deck:起居甲板
13. watrtight transverse bulkhead:水密橫艙壁
14. forepeak tank: 首尖艙
15. afterpeak tank: 尾尖艙
16. engine room: 機艙
17. collision bulkhead:防撞艙壁
船舶尺度
**尺度:也稱全部尺度或周界尺度,它可以決定停靠碼頭泊位的長度,是否可以從橋下通過,進某一船塢。
全長(**長度):指船舶***前端與***后端之間(包括外板和兩端永久性固定突出物在內)水平距離。
全寬(**寬度):包括船舶外板和永久性固定突出物在內的垂直于縱中線面的**水平距離。
**高度:自龍骨下邊致船舶***高點之間的垂直距離。它減去吃水,即可得水面以上的船舶高度。
登記尺度
登記尺度:是主管機關在登記船舶和計算船舶總噸位、凈噸位時所使用的尺度,它載明于噸位******上。
登記長度:在上甲板的上表面上,自首柱前緣到尾柱后緣的水平距離;無尾柱時,則量至舵桿中心。
登記寬度:在船舶**寬度處,兩舷外板外表面之間的水平距離。
登記深度:在船舶縱中剖面的登記長度中點處,從上甲板下表面往下量至內底板上表面的垂直距離。
船型尺度:
船長:沿夏季載重水線,自首緣量致尾柱后緣的水平距離,又稱兩柱長。
型寬:船體***寬處兩舷肋骨外緣之間的水平距離。
型深:在船長中點處,自平板龍骨上緣量至干舷甲板橫梁舷端上緣的垂直距離。
船舶吃水、噸位和標志
型吃水:自平板龍骨上緣量至水面的垂直距離。加上平板龍骨的厚度,為實際吃水。
重量噸:表示船舶重量,也可表明船舶的載運能力。可分排水量和載重量。
排水量:指船舶在水中所排開的同體積水的重量。
滿載排水量:船舶裝足貨物、旅客、燃料、淡水和供應品,并具有規定的安全干舷時的排水量,通常是指船舶在海水中達到夏季載重線時的排水量。
空船排水量:船舶沒有裝貨物、旅客、燃料、淡水和供應品等時的排水量。
載重量:或稱總載重量,表示船舶所具有的載重能力。即:載重量=滿載排水量—空船排水量
凈載重量:表示實際可裝載貨物的噸數,它隨具體航次所需要備品儲備量不同而變化。
凈載重量=總載重量—燃料、淡水、供應品和備料等的重量
容積噸位
容積噸位:是丈量船舶容積后經換算而得出的噸位,它表示船舶所具有空間的大小,又稱登記噸。
總噸位9gross tonnage0:表示建造船舶規模的通用統計單位,也是計算海事陪償的基準之一。
從船上所有固定圍蔽處所的容積中,扣除上甲板以上的航行工作處所,航行設備處所、安全設備處所、通風采光處所、機械處所、錨設備處所、升降口及出入艙口、廚房、衛生間、工作間、儲藏室、奪載水艙等所占容積后,除以2.83即得該船的總噸位。其丈量的具體規定可參閱“船舶噸位丈量規范”。
凈噸位(net tonnage):從總容積中扣除不能用于客貨運輸的容積,如機艙、物料艙、船員住艙等,然后除以2.83后所得的噸位數。凈噸位是計算稅收、港務費、停泊費、引航費,拖輪費等的依據。
容積噸位的計算是:
1容積噸=2.83m3=100ft3